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商標侵權行為的種類
根據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》第五十七條,規定了七種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的行為:
1.未經商標注冊人的許可,在同一種商品上使用與其注冊商標相同的商標的;
2.未經商標注冊人的許可,在同一種商品上使用與其注冊商標近似的商標,或者在類似商品上使用與其注冊商標相同或近似的商標,容易導致混淆的;
3.銷售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的商品的;
4.偽造、擅自制造他人注冊商標標識或者銷售偽造、擅自制造的注冊商標標識的;
5.未經商標注冊人同意,更換其注冊商標并將該更換商標的商品又投入市場的;
6.故意為侵犯他人商標專用權行為提供便利條件,幫助他人實施侵犯商標專用權行為的;
7.給他人的注冊商標專用權造成其他損害的。
商標侵權訴訟流程
1)客戶提供主體資格證明材料、權利憑證、被侵權商標和侵權商 品的實際使用
2)專業代理師根據實際情況出具法律方案
3)簽訂代理合同
4)收集侵權證據,必要時發出律師函
5)向人民法院起訴或向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投訴
6)參與法院或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調查、舉證
7)參加庭審或者調解
8)取得法院、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處理