服務熱線
0311-69008525
知識產權許可
知識產權許可是在不改變知識產權權屬的情況下,經過知識產權人的同意,授權他人在一定期限、范圍內使用知識產權的法律行為。具體而言,根據授權許可的范圍不同,可以分為獨占許可、排他許可和普通許可;根據授權許可是否自愿,分為自愿許可和非自愿許可,其中非自愿許可包括著作權法中的法定許可和專利法中的強制許可;根據授權許可的權利種類不同,可以分為著作權許可、專利權許可、商標權許可、商業秘密許可、集成電路布圖設計專有權許可、植物新品種權許可等。
知識產權許可能夠最大化挖掘和利用知識產權價值,促進知識產權成果實施和轉化,有利于盤活知識產權,避免閑置,不論是從利用角度還是維護角度,許可他人使用知識產權的經營策略都是具有經濟價值的,在一定程度上能夠為知識產權人開拓競爭市場,為其帶來可觀的經濟利益,是企業制定知識產權戰略的必要組成部分。
專利許可備案所需材料
1.專利權許可備案申請表(國知局網站上下載,除了簽章,內容必須打?。?/span>
2.專利許可合同(原件)。
3.許可方與被許可方的身份證明。
4.許可方和被許可方共同出具的委托書。
5.代理人身份證明。
6.一致性聲明(采取網上提交方式)。
7.其他文件。